数字经济学院基层教学组织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数字经济学院基层教学组织管理,提升教学质量和效益,根据学校教务处《关于调整校级基层教学组织设置的通知》(教字〔2025〕52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数字经济学院的基层教学组织,包括A类基层教学组织(教研室、实验教学中心等)和B类基层教学组织(虚拟教研室、教学团队、协同育人中心等)。
第三条
基层教学组织是教学活动的基本单位,负责贯彻学校和学院的教育理念,推进教学运行,开展教学研究与改革,促进教师教学成长与发展,提升教师教学教育水平。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四条
A类基层教学组织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师德师风建设
注重师德师风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教授为本科生上课制度。推动教师严格遵守教学纪律与教学规范,鼓励教师潜心育人,增强立德树人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引导教师深入挖掘课程内容和教学方式中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常态化开展教学环节意识形态检查工作,落实课程育人功能。
二、教学任务落实
组织教师完成教学大纲与教学计划所规定的课程及其他环节的教学任务,保证教学正常运行。加强对备课、课堂教学、实验实践教学、课程设计、考试考查、毕业论文(设计)、创新创业训练等教学环节的指导、检查和监督。积极开展课程目标达成度分析评价工作,形成课程教学质量报告,推动课程教学质量持续改进。每学期召开学生座谈会,及时了解学情,调研教学质量并及时反馈。
三、专业与课程建设
专业建设规划及要求,组织教师积极参与专业建设,协助做好与本专业相关的质量评估工作。在学院指导下建立健全符合学科专业发展的课程体系,制订课程教学实施方案、人才培养方案。及时将最新的学科前沿、产业发展、科研成果融入课堂教学,开展“金课”建设与应用。严把新教师开课关,落实课程动态调整制度。加强实验室和实践基地建设。制定教材建设规划,建议选用或组织编写高质量教材和教学指导用书,开展教材质量评估。
四、教学研究与改革
不定期组织开展调研活动,了解社会对人才培养规格的需求。定期组织开展教学改革的研究与实践,及时做好教学成果的总结、应用和推广。组织开展说课、集体备课、磨课、相互听课、教学观摩、评课和教学竞赛,开展同行评议。积极创新和组织特色活动,营造重视教学、热爱教学、研究教学的良好氛围,形成富有凝聚力的、开放共享的教学质量文化。
五、教师团队建设
配合学校、学院制定教师专业发展计划,加强教学梯队建设,落实青年教师助教制度,加强教学名师培育和教学团队建设。提出专业教师培训、培养、补充和调整的建议,组建一支氛围融洽、能力互补、知识结构和专业背景合理的可持续发展的教师团队,建立有效的团队教学模式,提升团队核心竞争力。
六、数字化建设
推动教育教学数字化发展,加速教学数字化转型。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尤其是智能技术,推动教育教学的数字化改革,包括开发数字化教学资源、开发线上教学平台、开发混合式教学模式、应用智能教学工具、建设实验实践平台、建设数字化实验室和虚拟仿真实验室等。
七、教学档案管理
按校院两级要求及时收集、整理、管理、移交相关教学档案。
第五条
B类基层教学组织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跨学科教学合作
组织跨学科、跨专业、跨教学单位的教学合作,开展交叉学科的教学研究与改革,推动学科交叉融合与协同创新。
二、校企合作与协同育人
牵头组建校企、校地、校校合作的教学组织,开展产学研合作教育,推动协同育人项目的实施,促进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紧密结合。
三、教学资源共享与交流
整合各方教学资源,搭建教学资源共享平台,促进教学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共享利用。组织开展教学经验交流活动,推广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方法,提升教师教学水平。
四、教学团队建设与人才培养
加强教学团队建设,培养具有跨学科背景和创新能力的教学人才。组织教师开展跨学科教学培训,提升教师的跨学科教学能力。
五、教学改革与创新
积极探索教学改革与创新,开展虚拟教研室、教学团队等新型教学组织形式的建设与实践,推动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的创新。
第三章 工作制度
第六条
基层教学组织应规范组织活动,建立以下主要工作制度:
一、任期负责制
对负责人实行任期负责制,负责人在任期内需遵守工作职责及各工作环节的要求,并接受组织全体成员的监督。
二、规划总结制度
根据学校、学院的年度工作计划,做好本组织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三、集体备课制度
施行“专业知识备课+思政元素备课”的“双备课”制,每学期组织不少于3次集体备课活动,并做好会议记录并保存过程性材料,相关材料由学院留档,备查。
四、组织教学研究活动制度
每学期至少组织开展3次专题教学研究活动,并做好记录。活动内容可涵盖文件学习、业务学习、教改交流、示范课观摩等。教研活动记录表由学院留档,备查。
五、试讲制度
新进教师上讲台或教师讲授新课程必须试讲或开展说课活动,由教师所属基层教学组织全体人员进行全面考评合格后方可安排教学任务。
六、青年教师助教制度
按学校要求实施青年教师助教制度,落实青年教师的传、帮、带工作。
七、听、评课制度
基层教学组织每学期应组织1-2次教学观摩活动,包括磨课、公开课等。按学校要求组织教师完成同行听评课,并提出改进意见。
八、抽查制度
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应定期抽查本基层教学组织成员的课程教学、考试命题、试卷批改、毕业论文等情况,在聘期内抽查覆盖全体成员。
九、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制定、完善教学基本文件和教学资料、教师档案,并妥善归档。
十、评价制度
开展多种形式教学评价。对于有师德失范行为的教师,在各类评优评奖活动中实行一票否决。对于有师德失范行为的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予以即时撤职。
第四章 管理与考核
第七条
基层教学组织实行“学校-学院-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三级管理制度。学校负责统筹协调、规划指导、检查督办。学院负责基层教学组织的日常管理、内涵建设和年度“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初评。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组织开展具体建设。
第八条
学院对基层教学组织进行综合考核。根据学校关于评选“优秀教研室”或“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的文件要求,在院级选拔年度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并推送参加学校的“优秀教研室”或“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评选。考核“优秀”的,将由学校进行公示、表彰和奖励。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九条
学院基层教学组织效益应得到相关保障,具体保障措施有:
一、组织保障
学院成立有教学工作委员会,院长担任主任,分管教学副院长担任副主任,成员包括各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等。学院为所属基层教学组织提供必要的教研活动场所及相关办公设施,确保基层教学组织有序高效运行。
二、经费保障
学院设立基层教学组织基本建设经费和负责人津贴。根据学院工作绩效考核方案,为每个A类基层教学组织每年拨付一定的基本建设经费,B类基层教学组织的建设经费视开展工作的程度灵活拨付。基层教学组织基本建设经费的使用由负责人审核分配,主要用于激励在教学内容更新、教学方式方法改革、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档案与资料建设等方面具有突出贡献的教师,进而促进基层教学组织的内涵发展。此外,每个基层教学组织都设立有相关责任人的岗位津贴,按月发放。
三、激励措施
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基层教学组织教学研究项目支持,对考核结果优秀的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在各类评奖评优、职称评审等优先支持。
第六章 附则
第十条
本细则由数字经济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